银行与快捷支付利益博弈的背后观点

/ 综合 / 2014-12-05 11:42
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曾写到:”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会凶残到如此地步。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88年后,在央行...

【砍柴网推荐】88年前4月,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曾写到:”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会凶残到如此地步。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88年后,在央行开始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动手之后,发生在支付宝身上的种种,应验了鲁迅先生的这句话。

四大行联手调整快捷支付限额,工行和支付宝各执一词,表面上是简单的快捷支付之争,其实背后是银行与支付宝矛盾的集中爆发,矛盾双方各有其利益诉求,无关道德,无关对错,不过是商业博弈而已。

事件回顾:

近期,中、农、工、建四大行相继下调了支付宝快捷支付限额,工行当笔当日限额由5万下调为5000元,每月限额从20万降为5万;中行对支付宝快捷支付限额下调至当笔当日1万元;农行随后跟进调整至相同标准;建行单笔单日5万元下调至单笔单日5000元,单月20万元下调至单月5万元。

马云发文称“四大天王联手封杀,支付宝虽败犹容,虽死犹生。”质疑“谁给银行们的权力可以伤害储户支配自己资金的权力”。

工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处长王鈜接受采访时表示,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而银行为此承担了相当法律风险。

支付宝对上述“违法”表示不认同,并称如果违法,第三方支付机构都违法,而合作的银行是知法犯法。

紧接着,工行减少了支付宝快捷支付接口,称由工行浙江分行管理维护,不影响交易。

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好不热闹。

央行一纸几乎毁掉了八千万草根的梦

央行的一纸《征求意见稿》几乎断掉了8000万草根的理财梦,不仅叫停了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还草拟限制文件:第三方个人支付账户单笔转账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0元……接着工行,中行,建行,农行等四大行也于近日下调了支付宝快捷支付转账额度限制……

不过,这还没完。很快,工行首次就调整快捷支付限额作出回应——据3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工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处长王鈜在接受该报采访时称,从监管部门有要求开始,银行就一直在跟支付机构沟通,但他们认为客户体验是第一位的,坚决不同意客户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时到银行签约的这种安排。在采访的结尾,这位处长说:“2011年开始,长达三年,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银行为此承担了相当法律风险。”敢情儿,银行一直在帮快捷支付做违法的事情,央妈,你知道么?

按照工行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说法,2011年8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须到银行签约”。以此为准,近三年来,快捷支付确实是处于“违法”状态。但做了三年违法的事,现在才明白过来,这事儿发生在工行身上还真难让人信服。早你干嘛去了?

还是让肥猫来帮你回答,其实,在去年6月,余额宝、理财通这些互联网货币基金出现之前,快捷支付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几乎微乎其微,快捷支付的账户体系不具备资金归集、投资理财等功能,这对商业银行的转账汇款,尤其是投资理财等方面根本无法形成挑战。不仅如此,快捷支付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收益。

早在2011年6月7日,支付宝与工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就包括:支付宝将选择工商银行作为支付宝的备付金存管银行。要知道支付宝一天备付金金额(亿元计)的话,你就能理解,为毛在长达三年的时间的时间里,工行均能对快捷支付的“违法”行为“容忍”。

但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基金出现之后,以工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坐不住了,因为,“宝宝们”的出现,让快捷支付账户由此同样具备了商业银行的转账,尤其是投资理财的功能,而投资理财功能对社会资金的吸附和沉淀,这对商业银行的挑战明显是致命的。

以《21世纪经济报道》给出的数据,以余额宝为例,在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之前,尽管淘宝网交易量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左右,但支付宝的资金沉淀仅占到储蓄存款余额的0.5%左右,可是在余额宝推出后,仅余额宝的沉淀资金当下就已高达5000亿元,粗略再估算支付宝沉淀的资金为1000亿元,那么余额宝加上支付宝的沉淀资金总额应在6000亿元以上,则占到我国储蓄存款余额的近1.4%(2013年10月末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44万亿元)。

10个月不到,支付宝快捷支付体系(含余额宝)的资金沉淀就达到了如此规模,这显然是太岁头上动土,这明显会造成银行的存款流失,而国内银行恰恰又过于依赖存款规模所形成的垄断利差收益。核心利益受到严重冲击,以往第三方支付平台付给商业银行通道费(一般为千分之一以下)基本让银行“无感”。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央行一出手,最积极响应的就是以工行为首的国有四大行。简单点说,就是为了两个字——利益。面对来势汹涌的互联网金融,肥猫认为,国有银行大可不必认为有央行撑腰就可以对“挑战者”实施“腰斩”,市场不相信垄断;支付宝也大可不必就此戚戚自艾,因为“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孟犀笔谈)

快捷支付之争:无关道德的利益博弈

遥想2011年6月,工行和支付宝愉快地签署合作协议,支付宝将选择工商银行作为支付宝的备付金存管银行,而工商银行则会在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方面跟支付宝开展并加强合作。

其后的3年中,随着支付宝的不断发展壮大,与银行的摩擦也是逐步升级,如今回过头来看,今日的快捷支付限额之争,实际是银行与支付宝利益矛盾的集中爆发。

笔者认为,双方各有各的利益诉求,支付宝不满银行限额不难理解,同时银行的安全考虑也有其道理。易宝支付CEO唐彬评价称,企业之间的博弈,无关乎道德,最终还要看用户怎么选择。

矛盾一:支付宝扮演前台,银行扮演后台

在2011年以前,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是中介的角色,当用户有支付需求时,会在支付宝的页面上选择银行,然后跳转至银行网银页面进行支付。这个时候,支付宝帮助银行打通了线上支付渠道,银行帮助支付宝完成付款操作,双方共同分享商户和手续费。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这一方式在快捷支付推出后改变了。

快捷支付不需要跳转银行页面,只需要用户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以及手机验证码,便可以用支付宝密码进行支付。支付宝扮演了友好的前台,而银行扮演了复杂的后台。

一位供职于中国银行的员工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快捷支付的业务模式把银行服务界面屏蔽在客户的支付流程之外,银行只扮演’账房先生’的角色,被动处理来自第三方机构的借记报文,不再认证客户的身份,不再掌握客户的支付行为。银行从客户支付结算的前线,倒退到了代理第三方清算的后线,这个角色的蜕变是颠覆性的。”

那么安全责任如何划分?2011年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约定双方相关权利与义务。 但是实际中,支付宝并没有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其在回应中称,是使用了“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但是这个表示本身就存在歧义。

矛盾二:支付宝赚钱赚好评,银行赔钱又挨骂

快捷支付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极大地提高了支付的便捷性和成功率,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接受,从数据上来看,以去年双十一为例,快捷支付占55%、余额支付占20%、网银支付仅占13%。另一方面,快捷支付还为支付宝后面的移动支付、余额宝等业务打下基础。

在移动支付愈加普及的背景下,快捷支付解决了手机网银支付的难题,因此也成为支付宝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数据显示,支付宝移动端快捷支付采取单笔阶梯费率,最高费率2.5%,远高于PC端的1.2%费率。

在快捷支付的衬托下,银行网银愈加被用户吐槽。但是更令他们伤心的是,并没有因此如愿赚到钱。一位银行员工透露称,有些银行是免费提供服务,有些银行是每年打包收一笔钱,而银行本身运营现金的成本非常高,总的来说几乎没有利润,而且几年下来都没增长。

矛盾三:支付宝轻松转移资金,银行无能为力

即便是上面这些矛盾也就罢了,但是支付宝去年推出的余额宝让银行感到了压力,而“快捷支付+余额宝”这个组合更是显示出巨大威力。

在余额宝之前,快捷支付无非用来网上消费支付,金额不会大到哪儿去,而余额宝出来之后,个人通过快捷支付从银行转走的金额以千计、以万计。想必这个时候银行才反应过来,支付宝步步为营,已经入侵到银行的核心业务领地,它代表用户意愿名正言顺地转走银行存款,要命的是还如此方便快捷!

支付宝这个曾经在银行身边小伙伴,已经成长为一头巨兽,随时可以搅它个天翻地覆,银行不得不想办法提防。

不过退一步讲,安全性也需要重视。唐彬认为,用户有时更多地看到便捷性,忽视安全性,四大行因为交易量大会更多考虑到安全问题,预计其他银行暂时不会跟进。(曾柔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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