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这些新规定全是瞎扯观点

/ 左思右享 / 2014-12-05 11:42
相信你也不止一次看到微信新出的规则了,首先你肯定没有大跌眼镜,对,你不觉得吃惊,因为这种看似自宫的做法除了微信没有第二家互联网公司可以搞出来,不管怎样说,首先我...

相信你也不止一次看到微信新出的规则了,首先你肯定没有大跌眼镜,对,你不觉得吃惊,因为这种看似自宫的做法除了微信没有第二家互联网公司可以搞出来,不管怎样说,首先我们看到了人家想做好的决心,这篇文章我是准备掰扯下微信这些新规定背后的含义,全是瞎扯。

一、使用外挂行为

从微信公众平台出现至今市面上并未发现流传广泛的运营工具,类似定时发微信,账号分析,账号用户分析等等等,首先我们大家都认同的一个观点是微信很注重用户体验以及用户隐私,只要有悖这个的所有可能性基本上都不可能存在,从新浪微博的发展经历来看,这些工具对用户伤害还是蛮大的,所以微信从产品本身就切断了这些工具存在的可能性。当然依然有些牛逼的技术可以攻破微信的一些机制来做一些外挂,官方声明中的群发器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微信公众平台发展过来一直在调整内容的推送次数,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些平台给用户带来过多的骚扰。从微信以往的一些行为我们看出官方对于这种东西零容忍的决心。而我们这些人是这些工具滋生的源泉,依然以一种做微博的思路来做微信,这种行为可以成为作死。微信不是这么玩,媒体类型除外。多数企业都是运营两个账号,到后面真不好说。

二、刷粉行为

这事儿始于互联网出现,发展于SNS、博客等平台,盛于微博,早就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有多少人是靠着这种生意养家糊口,如果微信真把这事儿给治理的差不多,对整个互联网来说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种行为的初衷是针对两类人:代理品牌方微信的代理公司,为了给客户做到承诺的KPI不择手段的刷,刷粉丝,刷阅读量,刷原文页,另外一种就是那些所谓的草根大号,因为他们要靠这个平台来实现盈利,而数量又是衡量他们账号怎么样的标准,所以他们也会不惜代价的去刷,这种行为我看着都恶心,第一种情况是无能,无能到脑子里面装得东西是两年前的,无能到连KPI都不会做,无能到只能靠增加粉丝来说服客户。第二种情况是市场投机者,最终的受害者是平台方,绞杀他们一点问题没有。

三、诱导分享行为

如果没听过朋友圈营销,没看过xxx朋友圈卖货月入百万的文章,没拉黑过在朋友圈卖货的朋友,没参加过朋友圈点赞的活动根本称不上合格的从业者。先不说这些东西有没有真效果,这完全是人家搭台自己唱戏收门票的行为,先不说分不分钱这事儿,观众都被整疯了人家的台子还有什么用,虽说用台子不花钱,也得按人家的规矩来。对于那些把集赞活动分享到朋友圈的朋友一般这样处理:①:给它点赞 ②进入图文页面举报活动③屏蔽或者删除这个好友。

四、恶意篡改功能行为

官方定义的恶意篡改功能的行为是在原本显示作者名称(即微信公众帐号名称)的位置篡改文字显示。个人理解的这种行为到不了篡改功能的层面,究其本质还是在诱导用户关注,这对于微信来说是不能忍的。

五、通过第三方推广的行为

这条规定说的相对暧昧,除了说了漂流瓶、附近的人、摇一摇之外对其他第三方没有明确的指出,但是有一部分人好像是觉得是在说他们,并以一种“哼,我还不想给你推广呢”的态度表态了,见图:

我倒是觉得有些人确实有点没事儿找事儿,呵呵。

六、禁止推荐与定位无关的内容

看到这个我首先想到的是广点通,你们呢?

看完这些规范之后想到的几句话

a:不要拿玩微博的思路玩微信,包含所有思路,比如要粉丝,要分享,用活动带粉丝增长等。

b:官方拼了命的在保护用户隐私,维护用户体验,这也是每个平台参与者必须遵循的底线。

c:不作死就不会死。

d:看到这种态度,高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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