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不是小米的也不是乐视的,是广电总局的观点

/ 徐结怀 / 2014-12-05 11:43
雷军没有想到,万能的互联网思维在改造电视的时候,却遇到了监管的麻烦。一纸牌照,成了无法逾越的屏障。电视不是电脑,客厅不是想占领就可以占领的。2012年,小米在尚未推...

 

别异想天开了,客厅是广电总局的

手机、电视、盒子、路由器,小米的一系列产品,都在为一个“占领客厅”的梦想而努力。

雷军没有想到,万能的互联网思维在改造电视的时候,却遇到了监管的麻烦。一纸牌照,成了无法逾越的屏障。电视不是电脑,客厅不是想占领就可以占领的。

2012年,小米在尚未推出电视的时候,他家的“盒子”就一度关停服务。

小米盒子遭遇广电总局颁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业内称181号文:机顶盒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

广电总局共颁发了七张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均为广电系获得:央视国际CNTV(中央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杭州华数(浙江、杭州电视台联合申请)、上海文广百视通(上海电视台为申请主体)、南方传媒(广东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电台。

小米最终傍上了CNTV这个伙伴。

合法接入还败诉,小米无奈发声明

“小米公司对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不采取必要措施,如此做法有悖于广电总局颁发行政规章要求的初衷。”从这字眼推敲,法院判决是要给广电总局一个顺风人情啊。

昨天,我收到小米公司的一份声明,摘录如下:

小米盒子接入iCNTV未来电视运营的中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包括节目采集与播控系统等全部由iCNTV未来电视进行管理。乐视公司与iCNTV未来电视一直有内容合作关系,由于乐视盒子和电视产品在播控和视频内容方面未严格遵守广电的管理要求,iCNTV未来电视已经终止了与乐视公司的牌照合作关系,但内容合作按照原合同继续执行。小米公司方面会与iCNTV未来电视一起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沟通和考量,适时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这两年,小米遇到不止一次关于盗播的诉讼,发布过不止一次类似声明,相关案件也得到和解。傍上iCNTV这棵广电大树,确实让整个人都变得有底气了。

这次声明还有另一个信息点:iCNTV已经终止了跟乐视的内容合作。看到这里网友不禁会猜测:乐视诉讼小米,是不是另有蹊跷?

这两年,自从小米推盒子与互联网电视,大举进军客厅,在市场上已经成为乐视的劲敌。乐视此举,想从内容上扼杀小米,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没有内容的盒子,怎样才能变得好看?

小米盒子的初衷,就是聚合类似搜狐视频等第三方视频网站的内容,并让用户有舒适、流畅的观看体验。如果完全按照181号文的规定,失去内容软件控制权的小米只能沦为一家纯硬件厂商。

做为一家互联网公司,雷军也一直在表明,不靠卖硬件挣钱。在盒子的问题上,小米是看准了后续广告、付费播放等更大的市场。

这时候我们该看懂小米为何投资迅雷。已在美国上市的迅雷,会成为小米内容的大后方。迅雷面对iCNTV,绕道给盒子与电视提供内容。

这条路,合法合规,却不一定被用户看好。

用户通过盒子回到电视机前,一定厌倦了广电监管下的传统电视内容,而是为了看到一个好看的盒子。(想想越狱这件事吧。)

另外还有一条途径,手机可以通过盒子将内容投影到电视上。看来,万能的小米手机,才是小米进军客厅的秘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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