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向左,P2P向右金融

/ 杨龙 / 2014-12-05 11:44
2014年作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虽然屡次被提及涉及诈骗、非法资金池、吸收公共存款等法律边缘问题,众筹模式和P2P(网贷)模式都是对传统经济和金融体系多层次发展的有益补充,...

2014年作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虽然屡次被提及涉及诈骗、非法资金池、吸收公共存款等法律边缘问题,众筹模式和P2P(网贷)模式都是对传统经济金融体系多层次发展的有益补充,这已经得到大众的认可。如果说众筹贩卖的是“梦想”,那么P2P贩卖的就是高额的“利息”。

“如果每个中国人都给我1元钱,我就是身价13亿的富翁了”——这大概就是众筹思路的起源。“众筹”起源于美国Kickstarter这一众募平台的兴起。从2009年创办时起,Kickstarter就将美国著名作家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一句话作为其定位:“世界对想象力而言只是一块画布”(“The world is but a canvas to our imagination”)。

前段时间跟一知名咨询公司的朋友聊天,此君非常看好众筹。据他讲在四川这边已经有企业开始运作众筹。由企业家俱乐部牵头组织,然后由创业家们登台路演,行业专家在下边点评。然后由参与者自由选择要投资的项目和金额。据说场面火爆,台上唾沫横飞,台下观众参与非常积极。虽然参与点评的项目很多,很多都是小而美的项目,很有创意的idea,可以赚点快钱、小钱,但没有技术门槛,无法形成行业壁垒,被抄袭被模仿的可能性很高,有前景能做大能上市的很少。这些项目非常适合众筹,据此君讲他在微信群里的一个100多万的众筹项目在半个小时内就被投满,运作效率非常之高。当然,这位朋友之所以热心众筹的原因是他作为第三方咨询公司在众筹项目中可以全程参与,前期作为第三方专家为众筹项目进行筛选,做好项目的“风控”。后期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咨询和辅导,看起来是个完美的结合。品牌专家杨龙认为众筹项目形形色色,从图书出版到盲文手表,从微电影到空气伞。有给予经济回报的,也有纯公益捐赠的。但目前国内众筹的实际情况是雷声大,雨点小。好多都是企业在炒作,实际运作情况并不理想。发起人追寻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一种价值观的认可。

与众筹同为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在中国的发展如火如荼,公司数量和交易额都可以用“井喷”形容。P2P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比众筹起步早,在国内是以债权转让模式为主。现在一边是大量不良平台倒闭跑路,一边是大量的新平台涌现,近两年风投与上市公司及银行也纷纷介入。

同为新兴互联网金融的代表,两者为何会差别这么大。品牌专家杨龙认为主要在于两者的属性差异,众筹的概念创新者和资助者的关系还不确定。资助者扮演着慈善家、投资者和客户的角色。当承诺的回报无法如期实现时,资助者会感到不满。资助者在更多时候是扮演天使投资的角色,投资风险可以说是无限大,对于既没有风投经验又不了解项目行业前景的投资者来说,众筹项目基本相当于赌博。而P2P的收益则可以预期。大部分平台都声明提供保障(虽然不合法规),有的是担保或者小贷公司负责。再不济也会有风险保证金,当然有的还有抵押或者质押物。两者风险孰重孰轻,大家自然明白。互联网网民当然会对P2P趋之若鹜。

品牌专家杨龙认为从众筹与P2P(网贷)的运营方来说,众筹收益来源于会员、广告、及项目成交服务费。其利润和盈利模式与其它的电商平台大同小异。而P2P的经营者们,大部分除了收取服务费,更多的是靠与线下放贷机构与个人共享高额的息贷差,据了解国内某知名平台息贷差就达30%-40%。当然还有些就纯属诈骗和非法集资,这些不在讨论范围内。

P2P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明显比众筹的同行过得滋润。根据资本逐利的原则,众筹与P2P才会冰火两重天。



1.砍柴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砍柴网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砍柴网",不尊重原创的行为砍柴网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砍柴网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最新快报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