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问题是不是专车的一个痛点?专栏

/ 笨手蛇 / 2016-03-21 09:56
以专车服务发票为代表的2C的“互联网+”服务,都或多或少的涉及到发票有关的问题。发票问题,是否会是一个体验痛点?

最近在个别群里有朋友对专车的发票问题进行了小范围的讨论,个人在去年底也开始关注这个问题。起因是有次出行是叫专车还是打的士,因为发票的问题我选择了打的士,而专车虽然也可以提供发票,但实际上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对于出行需要发票的人士而言,发票问题可能成为选择专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本文就遇到的一些问题做简要探讨。也希望专车服务商能够重视并得到优化改进。

一、专车发票能否作为报销凭证在实务上有分歧

去年底在准备来年的财务制度修订的时,个人提出财务是否将专车发票纳入有效报销凭证范围的建议。对此,一开始由于专车发票具体样式未见过而不置可否。后来提供了票样后,由于叫车服务发生地与开票主体所在地不是同一地区,财务部门还是不能明确意见。因而向税局专管员进行了专题咨询,答复给的很笼统,只说是以发票开票主体注册地的相关税务机关确定的有效发票为准。实际上并没有明确如果企业按照专车发票做账,本地税务机关是否认可,如果不认可企业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不会因为暂时还没有普及的这类发票问题而纳入到内部财务制度中予以普遍适用。

与税局有关人员进行交流,有的明确认为不可以作为报销凭证,有的则表示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的外勤差旅等具体管理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处理,还有些则认为目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一些创新业务给财税工作带来了更多新的挑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确定。如果个别对该类问题比较关注,则可以又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特别的意见书方面予以明确。

另外,也有一些企业认为专票没有脱离原有的管理制度,对此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处理方式,即在提供发票的同时,需要报销人员提供叫车的行程记录。以此证明实际用车情况。

因此,从实务角度看,专车发票问题是否能够作为有效凭证,即取决于专车服务本身的普及程度,又取决于具体企业财务部门对新鲜事物的包容度及灵活度。这已经在实际中影响到一部分人是否选择专车出行。毕竟,如果需要报销的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选择打的士,尽管专车比起的士已经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优势。

二、专车发票有哪些实际问题?

为了更加直观说明专车发票存在的一些问题,个人先后向神州专车申请开具了两张发票,一张是按照所需要的固定金额开具,另一张是按照行程开具。如下图所示:

无论是按照固定金额开票方式,还是按照实际行程方式开票,发票的内容是相同的。因此,开票方式主要体现在通过专车APP的开票申请功能时确定票面金额的差异而已。从发票关键内容信息来看,个人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开票方的注册地、专车牌照发放地和使用用车地三者之间的分离问题。此发票是由在福建注册的神州优车公司开具,而实际用车是在其他省份,此外所叫的专车的牌照发放地又可能在第三个城市。对于用户而言,发票按照实际用户地开具最省事。否则,在报销的时候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证明其实际用车的情况。这就是专车发票是否能够作为报销依据的根本原因所在。

2、发票获取的额外成本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取的时间上的成本,使用专车服务,无法即时获得发票,快递通常都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二是获取的额外费用,比如神州优车,开票金额满200元方可提供免邮的快递服务。否则,则还要额外支付快递相关的费用。

3、辅助材料电子行程单的体验目前还不够。个人提出了4个行程的电子行程单申请,从申请之日起,事隔三天,都未见在指定的邮箱内收到行程单邮件。不知道是被邮件服务商的反垃圾邮件系统直接过滤掉了,还是这三天时间系统就没有发出过电子行程单。我个人更倾向于后者这种情况。

三、专车服务商如何优化发票问题?

对于专车服务商而言,首先需要明确发票问题是否已经构成影响用户选择专车的一个关键痛点?从个人接触的一些外勤差旅较多的人士而言,可以说是痛点。从已经暴露的一些问题来看,可以做出哪些方面的优化呢?

1、开票方注册所在地、专车牌照发放地和实际用车地三方分离的核心是税务主管机关之间对征税的争议。在这类以“互联网+”服务所涉及的税金总量还不大的情况下,尚不足以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暂时是以个案的方式出现。但是,随着服务形态的快速发展变化,也将从个案到普遍适用性的转变。因此,首先建议专车服务商就这个问题与税务主管机关沟通,提供更加灵活的开票方式,即可以由用户在后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当然,个人预计这方面暂时无解,还是以开票方公司注册地开具的发票为主。

2、优化电子行程单的体验。专车服务商发出的行程单电子邮件是一个方面,同时,建议用户提出按照行程单方式开具发票的,建议一并提供加盖服务商公章的纸质行程单材料。当然,考虑到实际成本问题,也可以涵盖在200元以上免费的套餐中。

3、发票获取的额外成本问题。这个取决于专车服务商的内部经营情况,除非像的士车一样提供车载的发票打印设备,否则,暂时无解。但是,专车是否能够配置车载发票打印设备,这个问题值得重点考虑。

4、电子发票的问题。目前还是处于试点阶段,因此,互联网企业可以考虑积极参与到电子发票的试点中去,用技术手段进行优化。

总之,以专车服务发票为代表的2C的“互联网+”服务,都或多或少的涉及到发票有关的问题。发票问题,是否会是一个体验痛点?各自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判断吧。当然,也许,哪一天,我们不需要依靠发票就能报销,那就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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