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媒体认为,你创作的内容是廉价的

新消费
2016
06/15
09:48
小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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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平台模式的新媒体形态,我们上一篇简单谈了谈他们对版权的态度变化。

从别人的杀器到自家的武器,在消解新旧媒体敌对关系上,版权意义重大。 这篇我想说下“半平台模式”的新媒体,是如何看待版权的。不针对某家媒体,勿对号入座。

纯平台模式好理解,如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知乎、微信公众号,淘宝头条都是纯平台模式,平台重运营,无采编体系,干的是流量分发的活,目标是成为主流的新媒体运营阵地。

半平台模式呢,我拿电商模式作类比,就是B2C+C2C,自营兼平台;纯平台就是C2C。与纯平台不同,半平台模式的新媒体本身是要生产内容的,即拥有采编体系。

既有采编团队,又搭建内容平台,走的其实是“传统媒体路径+新媒体探索”的路子,思路并不新鲜,已沦为传统媒体的门户网站就在这么做。但所谓的“探索”实在很贫乏,更多的是在内容呈现方式上比拼,比如“VR新闻”。

而内容生产方式的不同,即是否拥有采编体系,也导致半平台模式在版权的态度上没有纯平台来得“坚决”。纯平台模式更看重“是否侵权”,因为“版权环境”支撑其内容生产、用户运营,甚至是品牌价值等体系的构建。“坚决”“严厉”“彻底”是他们打击抄袭行为的常用副词。

当然,由于盘根错节的网络版权转载秩序(如一稿多投和媒体互转),纯平台在这方面的处理得并不足够好,整体思路还是“事后处理”,免责几乎是不可能的。

半平台模式则奉行双重标准,由采编体系产生的内容,版权处理毫不含糊;平台体系下的内容使用,隐蔽地利用了混乱的网络版权转载秩序。

我在《关于自媒体联盟的几点思考》一文中曾提及:“依托媒体的自媒体联盟,平台方看中的,不仅是广告定价标准的优化,还有共享自媒体内容版权的零成本。”他们的“野心”是,全网零成本收割优质内容。版权,呵呵,如果标注“侵删”也无法免责,那内容平台就成了他们的挡箭牌。

如果内容平台还解决不了,删了也无所谓,这个“时间差”足以使内容之于己方用户的价值得到最大化。他们信奉的是,在内容创业大潮之下,你(对,是你,不是他们)的内容是廉价的,优质内容也不是“非你不可”。

所以,这类新媒体未来会死掉吗?可能会——如果“版权”概念还没消亡的话——但不是现在。

半平台模式新媒体还在小心翼翼地控制着采编与平台内容比,使侵权收益大于成本。而且,他们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iDoNews 专栏     作者:小筑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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