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软文”都要标“广告”!薛之谦们该怎么办?观点

砍柴网 / 思达派 / 2016-08-31 11:41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这么一来,真不敢想象那些超级高估值的内容创业者、自媒体、网红、以及“薛之谦”、“顾爷”、“咪蒙”们的未来,估计在文章前面标明“广告”的...

新规说凡是“软文”都要标“广告”,段子手们需要换换思路了

嗨,不知道各位是否还记得“魏则西事件”?但是,我要说的是拜网民所赐,当时火热讨论的《暂行办法》真的来了。据了解,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开始施行。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一部什么样的“办法”?

先说说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办法”(已经知道的朋友们请迅速刷到第二大标题)。首先,这个“办法”是界定了互联网广告,以及与商业性展示中信息的区别,并明确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属于商业广告范畴。它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引擎、论坛、自媒体、博客、微博、微信等等。一句话,就是互联网网页、网站、手机APP在内的电脑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中的任何单一或者组合互联网资源都可以是互联网广告的媒介,甚至包括电子邮件),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注意,互推也算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如果不标注,那就是“犯法”,后果很严重;

其次,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且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等等;

再次,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特性,明确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广告主的范围扩大到自然人,包括网络红人、大V等自媒体在内,在朋友圈里发布违法广告也将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市民一旦在“朋友圈”发现违法广告,可以先保存内容截图,再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位电商、互联网创业公司、自媒体(据说每7个微信大号就有1个做电商)(先假设你们都有权利发广告)的文案们,关于极限用语的处罚已经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而且,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真让文案狗绝望)

创业公司营销下半场该怎么做?

众所周知,中国互联网广告已经“蛮干”了20年:2015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并已成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但广告主体重叠模糊、监管体制失灵、隐性广告、侵犯隐私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垃圾广告骚扰、低俗化广告等问题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这个“漏儿”,让一大批“自媒体人”、网红、电商等等凭借“花式”广告让人生少奋斗了10年。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这么一来,真不敢想象那些超级高估值的内容创业者、自媒体、网红、以及“薛之谦”、“顾爷”、“咪蒙”们的未来,估计在文章前面标明“广告”的画风将要席卷朋友圈(目测画风有点抽搐了),“病毒式软文”的套路要亡。

当然一部分网红之前都是光明正大做广告的,并以优质广告为卖点,比如薛之谦,只要他们继续保持优质“广告”就不会受很大影响。但各家创业公司的企业号呢?要知道,绝大多数的企业号本质都是营销,而且只要是广告,用户就会预设你是有商业目的的。所以今天就严肃说说,企业自媒体平台、微博蓝V等,创业公司新媒体营销下半场该怎么做?

自救:更加“有趣”的“广告”

说在前面的是,就算在没有《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垃圾”营销文案也不会有人买账。所以只能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是“水货”广告时代结束,“新广告时代”来临。那么,除了“直白自夸”,创业公司还能如何营销?

首先,要说的就是新媒体营销收割粉丝的方式:用专业、故事,打造价值、文化认同。其中的“专业”很好理解,就是用专业的态度确立所在领域的专业地位,这也是新媒体品牌营销其中一个出发点,只是在落实的时候总有“跑偏”情况。

举几个在创投圈做得好的“专业”的例子,比如每天刷屏的“经纬创投”、“峰瑞资本”、“青山资本”(微信公众账号)。“经纬创投”微信公众账号有几个很明显的标签:经纬低调报告、经纬低调分享、经纬系创始人曰、经纬低调出品等,除了各个具有“专业”的可读性之外,更传递出了企业的价值和文化认同,让人一看就get到经纬的调性。而“峰瑞资本”微信公众账号可以说是去年才开始做的后起之秀,早期由创投圈知名“网红”覃超亲自写稿,而现在推出的“峰瑞研究报告”的也凭借其“专业”性圈粉无数。除了以上两个号,最近小编还发现了“青山资本”的“冷思考”以及“青山家”等,都是在以其自身的“专业”为创业者服务,在获得创业者青睐的同时,还迅速奠定了其行业影响力,真的不失为一个“聪明”的账号。毕竟,内容之所以能够被传播是因为撬动了“人性”中转发的“点”,比如收藏学习,比如彰显自我。

当然,除了做公众号,也不要忘了知乎。微信是在做社交,虽然小编目前也不看不清“知乎企业号”是什么鬼,不过说到“专业”性,这里算是一个宝藏了。比如之前小编发了一个朋友圈问“有没有关于创投的比较基础和系统的书”,小米投资(原创新工场)孙志超老师就很坦白的说,“介绍如何投资的基本没有,老实说,不如看庄明浩和我的回答”。这话真的一点也不夸张,如果有哪个“知乎企业号”的内容能做到这种程度,还用“憋屈”不能用“极限用语”吗?

其次是,故事。用“故事”营销的屡见不鲜,好的广告也都来自“人性”,从而营造一种“文化认同”,跟粉丝经济那一套差不多。而在新媒体营销方面,“故事”也不是一个新鲜的词儿。比如,新世相早已用“故事”实现了人群涌动,而淘宝最近新出的“一千零一夜”让之前吐槽淘宝没有社交基因无法占领用户的人收起嘴脸。

与之前淘宝与《舌尖上的中国》合作的效果类似,用内容、故事去触动消费者,让他们去做更多选择。而“一千零一夜”更聪明的是,凌晨的80、90后都会饿,也是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更容易饿与被感动,也更冲动做决定。比如之前主推的伊比利亚火腿备货1200份,上线后两小时就售罄了,塞拉诺火腿2天卖出4500份,最贵的橡果火腿都卖出了100多份。要知道,全国每天西班牙火腿销售的量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大。

除了以上,褚橙、一条、姜老刀等等,无一不在用“故事”温暖人、利用人,从而达到营销目的。他们可以这么做,创业公司自然也可以,比如“雕爷”、“早期的余佳文、马佳佳”以及陈安妮、张天一、温城辉都深谙此道。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新媒体时代是一个全媒体时代,只要是好的内容,会引起全网转发,曝光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po几个自宣传渠道(至于哪几个好用,下次写):微信公众平台、QQ公众平台、知乎(专栏、机构号、个人号)、百度百家、百度号、今日头条、网易号、搜狐自媒体(剧透一下,搜狐也要出来一个搜狐号,捂脸)等等。

2、他山之石:“润物无声”的报道

说实话,我已经没不清现在创投媒体的主业究竟是“媒体”还是“软广”了。或许创投媒体本身就不属于媒体范畴,反正这个套路大家都懂,不能再出了个“办法”把“创投媒体”屏蔽了吧?所以没事找媒体报报道还是可以的,而且自从36氪几年前来了一个免费报道创业项目的策略,现在找大多数媒体报道也不用“车马费”了,还能控制稿件方向,甚至改稿,发布会、融资、有新想法等都可以接受一下采访来圈投资人、圈用户(只是用户不来自民间),想想也是一个“聪明”的生意。此外,公开演讲、创业节目、“投资人聚集商圈”的地铁广告等也是个不错的套路。

3、“水军”

这里说的“水军”不是真的“水军”,而是一种文案形式。虽然原则上,微博里通过微任务发布的,都可以界定为广告。但是个人对某个品牌的偏好,口碑,赞美一下,应该不至于的。对,我的意思就是,不能人肉“广告”,但是可以人肉“赞美”.,这应该是一个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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