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首度起诉刷单团伙,不良商家“喜刷刷”时代何时告终专栏

/ 杰夫 / 2016-12-07 19:26
阿里重拳打击电商刷单灰产,能否根治顽疾?

 


近日,一场电商领域的民事诉讼案引起了热议。12月5日,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宣布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的名义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并索赔标的 216 万元人民币。据悉,阿里此举在国内同级别电商平台中尚属首例,同时该案件已经获得了法院立案。那么,事件的来龙去脉到底如何呢?


刷单成灰色产业链,毒瘤为何难除


一直以来,电商平台刷单现象屡禁不止,一些不良商家通过与刷单平台合作,以低成本为其所在店铺刷销量、评分、关注等,以此在淘宝店铺搜索结果中获得更高的排位,进而欺诱导消费者购买获得更好的销量。刷单平台也恰恰抓住不良商家的这点小心思,从建立刷单平台到招募刷手,从联系卖家到操作流程,两方势力里应外合就逐渐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刷单灰色产业链和成熟的刷单运作机制。


媒体报道,多位淘宝卖家在知乎上总结推广经验时称,在店铺起步初期,由于极度缺乏关注度,将刷单和例如直通车这样的官方推广手段进行结合,效果和性价比更佳。在刷单产业链中,刷手仅仅是中间环节,前后还需要流量和物流予以支持。缺乏流量铺垫,直接大批进行刷单的风险极高。在流量环节当中,进入店铺的流量是否匿名、是否是人工流量、是否是真实手机流量,都决定了不同的流量价格。


而在刷手刷单之后,还需要将“商品”寄给用户,需要商户提供物流信息。当然,这一部分也直接增加了刷单的总成本。上述环节的最终目的都在帮助商品出现在搜索页面的前部,并且提升用户对于商品的信任度。


因此可以这样理解,不良商家刷单的目的在于通过作假的形式骗取信用等级,最终骗取客户信任,蒙蔽电商平台。在这一过程中,商户和刷单公司分别扮演出钱的“骗子”,和拿钱办事的“帮凶”角色。巨大的利益诱惑,和不安分的投机心态,最终驱动着不良商家和刷单公司沆瀣一气般抱团合作。


日益猖獗的刷单产业链满足了极少数不良商家和刷单公司的利益,但却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以及电商平台的声誉和良好市场竞争秩序。首先,刷单在某种程度上“洗白”不良商家,最终便于他们提供的以次充好的不良商品流入市场,从而破坏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其次,消费者购买到这些不良商品之后,不得不花费时间向商家投诉,或完成退换货等流程,造成网购体验变差,要么就只能吃哑巴亏;最后,从当前来看,刷单造成消费者对电商平台公信力的质疑,长远来看,则会降低影响这个电商大数据的真实性和信用体系,成为未来电商发展的绊脚石和大毒瘤。


从严打到提告,阿里击中刷单产业链“七寸”


阿里作为电商行业领军者和刷单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是绝不容许行业刷单愈发猖獗,最终造成“一颗老鼠屎破坏一锅粥”的结果。据笔者观察,阿里巴巴目前也已经形成技术甄别、违规处罚、线下追踪等一系列的反刷单手段。


阿里目前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线上交易自动化识别系统,运用大数据和有效的技术手段实时追踪刷单数据,店铺是否存在刷单行为,从后台数据看得一清二楚。而且一旦发现数据异常会及时处理,“刷上来多少,处罚时就去掉多少。”今年,阿里巴巴更是推出了一系列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例如,淘宝卖家一旦出现违规行为直接扣12分起,扣满48分将直接关店,此外淘宝还会对商品采取屏蔽、删除等惩罚。


此外,阿里还组建专业队伍持续追踪刷单团伙的线下行踪。从2016年4月份至今,阿里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大型炒信平台,尽管取得了一些数量上的成绩,但根据现行《网络管理交易办法》的规定,很多刷单团伙在被查处之后仅仅是付出了十余万罚款,这样的处罚似乎并不能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阿里官方数据显示,此次被告“傻推网”的业务覆盖所有电商平台,开业仅一年其 90 后创办人就获利 36 万元,其余刷手获利超过 180 万元。获利上百万却只要面临不到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样的违法行为可谓是性价比极高。


在我看来,与刷单公司相比动辄百万的巨额牟利相比,其所应承担的行政处罚金额往往很低,现有政策上的漏洞往往让对刷单灰色链的重拳出击演变成“隔靴搔痒”,反而加大了刷单公司铤而走险的野心。


如今,刷单灰色链不仅侵袭着电商行业,就连搜索引擎、O2O、微信互联网业务也难以幸免。例如,百度一直通过严打手段规范搜索引擎中存在的刷流量、刷SEO等恶意影响搜索排名的刷单行为,腾讯也在不久前重点打击了微信平台上存在的公众号阅读刷量、刷粉等乱象,此外,关于团购、外卖等O2O商家自刷好评的新闻更是屡见不鲜。


数据显示,针对电商、O2O等新兴的互联网业务的虚构交易产品或服务价值高达6000亿元,真是让人触目惊心。显然,面对日益严峻的刷单毒瘤,不仅阿里要作为电商的先锋代表以身作则,联手执法机关对其重拳打击,更多行业的领军企业和参与者也应该联合行动打击刷单灰色链,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同规范中国的互联网生态秩序。


早在今年10月份,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八家互联网公司受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委邀请,共同组建了“反刷单联盟”,并通过《反“刷单”信息共享协议书》宣誓共享反“刷单”信息、共同打击网络刷单行为。如今,阿里代表电商行业首度对刷单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称“将利用获得的民事赔偿筹建’反刷单基金会’,用以支持更大范围内的反刷单行为”,或可视作反刷单联盟打响的第一枪,可谓是打中了刷单集团的“七寸”。


对于这次起诉刷单团伙,阿里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让从事涉嫌违法行为的组织者倾家荡产” 。正所谓,“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对于顽劣又狡猾的刷单集团,只有各大互联网平台开放合作,不断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最有效的法律制裁,才有可能从灭其威发展到真正击断这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不管如何,这次事件都将成为电商行业乃至中国互联网打击违法刷单的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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