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树集团: “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

创投圈
2019
02/16
19:43
新京报
分享
评论

今日,海南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我从小喝到大 " 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并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以下是微博全文

" 我从小喝到大 " 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

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这句广告词不是指喝椰汁丰胸,而是宣传消费者对椰树牌椰汁信得过,以预防我们产品被省内外 80 多种伪劣椰汁冲击,有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因为椰汁是 " 椰树 "30 年前在世界上最先发明的,获得了中国发明专利,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 " 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 ",百年前,茅台在美国获得国际巴拿马金奖;百年后的 2016 年,椰树牌椰汁在美国荣获国际巴拿马特等金奖。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品牌,值得国人骄傲和珍惜。

来源:新京报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砍柴网的观点和立场。

相关热点

相关推荐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