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盗版冰墩墩被判1年 官方解答:怎样使用冰墩墩算侵权?

创投圈
2022
02/16
10:16
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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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随着北京冬奥会各项赛事进行,多款手办、纪念徽章等在线上官方旗舰店显示售罄,顶流吉祥物“冰墩墩”也频上热搜。记者注意到,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自己动手DIY“冰墩墩”会侵权吗?

由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一墩难求”,不少网友,开始想方设法自制“冰墩墩”,剪纸、花馍、雪人等各种版本的“冰墩墩”在近期不断出现。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网友手动实现“冰墩墩自由”,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不构成侵权。

“若制作、销售跟冰墩墩、雪容融等外观或形状相似的其他产品或商品,属于‘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蓝天彬解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进行没收、销毁、罚款。

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获刑1年

2月14日,2022北京新闻中心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眼下,有很多公众和媒体都很关注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等问题。

汤兆志解释,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奥组委已注册冰墩墩雪容融全类别商标

企查查app显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已于2019年9月申请注册“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并于2020年12月注册成功。

此外,除官方申请已完成商标注册外,“冰墩墩”“雪容融”两个商标也同时被多家公司抢注中,值得一提的是,“冰墩墩”“雪容融”商标申请量分别达170多条、90多条,除官方申请的商标已完成注册外,其余大部分处于“无效”或“被驳回”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北京冬奥会特许生产商共29家,特许零售商共58家,其中不乏安踏体育、元隆雅图、文投控股、王府井、中体产业等上市公司。山西证券研报指出,整个冬奥周期,特许商品收入预计将突破25亿元。

目前,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一户一墩一融”是众多网友的迫切愿望,怎样才能拥有一只冰墩墩?

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特许经营管理处处长郭磊曾于2月8日时表示,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将至少持续销售到今年6月底。目前工厂已有序复工,将会有产品源源不断供应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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