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说专车成了历史,看看各方如何回应专栏

砍柴网 / 创界 / 2015-10-12 09:21
交通部网站今天就《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作出答复: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交通部强调,小客车合乘(拼车)属于新生事物,需要继续系...

交通部昨天下午发了两个重磅文件,分别是《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其中《管理办法》就是针对当前的“专车”市场的规范性文件。虽然两份都是征求意见稿,理论上有关方面还可以通过交通部网站进一步提交意见,但是基本上体现了管理层的态度以及未来这个市场的方向。

1.专车成为运营车辆,司机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管理办法》指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创界注:为方便阅读起见,以下除法规正文外均简称为“专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像滴滴、Uber这样的公司,以后就不能仅仅做中介生意了,而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想要申请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而想要开这类车辆的人,也要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也要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需要具备: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这三个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专车司机)必须要拿到《道路运输证》,且车辆类型必须变更为预约出租汽车。由于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为8年,而非营运的私家车是没有报废年限的,所以那些希望“兼职赚外快”想法的专车司机恐怕得放弃这条路了。《管理办法》同时规定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的驾驶年龄必须为3年以上。

2.专车平台不能随意烧钱补贴,专车司机不能接入两个及以上平台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

与此同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驾驶员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此外,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

也就是说,若专车在注册时服务地点为A区,则其只能在A区域提供服务。而专车司机同时接入Uber和滴滴这样的专车平台提供服务时,将会受到处罚,《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所有专车的数据都需要接入当地交通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 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

交通部网站今天就《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作出答复: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交通部强调,小客车合乘(拼车)属于新生事物,需要继续系统研究、深入探讨,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专家回应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

目前出台的网络支付和网络约车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其实质在于“传统的封闭垂直型社会体制”与“开放网络型社会体制”的冲突。共享经济的兴起,实现了私有资源和公共资源的转换,最大限度的节约了社会成本。公权力应该改变监管模式,顺应时代潮流,进行制度创新,学会和平台企业共同治理,不能墨守成规。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王丽梅

这次意见稿的主要出发点就是公众安全,规范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都是为公众安全考虑。前阵子北京有个新闻,一个司机不停地看各种专车平台信息,结果出了事故。所以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车车辆只能接入一个平台,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保护专车平台利益,这是误读,主要还是为了公众安全。

《暂行办法》的整体思路,是给新业态一个合法化的地位,肯定其提供出租车中的高端服务的功能,巡游车只能在大马路上招揽,价格低廉,环境可能不是很好;而网络预约车可以开到家门口,环境更好。同时,《暂行办法》也明确网络预约车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这其中的监管规则,不仅仅是出租车行业的监管规则,而是整个道路运输行业都要遵循的规则,从事营利性运输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一定的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暂行办法》中对网络约租车设立地方政府许可的规定,涉嫌违反上位法,属于增设行政许可的性质。将网络约租车的平台、车辆和司机三个资质都设立成行政许可模式,这不仅不是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反倒是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已经超出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正常范畴,是典型的行政干扰市场的情形。同时,这也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强调的简政放权大相径庭,这不是在放权,而是在变相“抓权”。

专车平台回应

滴滴: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滴滴快的新闻发言人陶然对此表示会加以关注,继续和相关部门沟通和反馈。她引用了辛弃疾的一首词“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表示这是历史发展是必然趋势,任何势力也不能阻挡。

嘀嘀于8日正式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也是国内首张专车平台资质许可,也成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Uber:积极配合并申请资质

同样,优步也在第一时间回应道会主动去适应新规,尽早申请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同时优步还表示会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并积极参与整个办法制定过程,同时,优步会在地方实施细则颁布后,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

易到用车: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运营许可

易到用车表示已和各大城市交通主管部门积极接触,并将配合各大城市做好互联网+交通出行的有效融合,将在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

易到用车表示其已具备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了严格的车辆与司机准入标准、司机培训制度、用户评价机制,设置了乘客投诉渠道,具备相应的服务与管理能力。易到已经和各大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展开积极的接触,将配合各大城市做好互联网+交通出行的有效融合。

神舟专车:将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神州专车将认真研究《办法》的规定,并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主动与各地管理部门做好对接。神州表示《办法》对于促进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对此表示欢迎。

本文由创界(公众号:ChuangDaily)原创,部分内容整理自各大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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