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马云给打败了?观点

/ 伍迪 / 2014-12-05 11:42
曾放出豪言“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的马云尽管最近陷入了被监管困境,但他仍认为“因为有我们,工、农、中、建等银行日子不好过了,它们挣了太多钱,也得认认真真改...

“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可能只是一份文件。”这是中国央行拟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以及虚拟信用卡后,阿里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的一句感慨。

曾放出豪言“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的马云尽管最近陷入了被监管困境,但他仍认为“因为有我们,工、农、中、建等银行日子不好过了,它们挣了太多钱,也得认认真真改变,改变自己的服务态度,真正以客户为重”。

给马云带来底气、让银行业被动改变的正是基于货币基金的余额宝。自2013年6月上线以来,余额宝规模迅猛壮大,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2月底,其规模约为5000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余额宝占据了中国货币基金的半壁江山(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14年1月末国内货币基金总规模为9532亿元)。

然而,这个甚至能让中国大妈们便捷操作的理财产品,日子并不好过。先是遭到央视证券资讯频道首席评论员钮文新“吸血鬼”、“应取缔”的言论攻击,后又遭到银行大佬们的绝地反击,多家银行推出类余额宝产品。现在,监管层的风暴也刮来了。

3月14日一早,一份叫停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的央行“红头文件”在各个微信群里传开,这在最为敏感的资本市场立即产生影响:刚刚宣布将与腾讯、阿里开展虚拟信用卡业务合作的中信银行一度跌停并临时停牌,涉及二维码的上市公司新大陆、证通电子双双跌停。据报道,央行已向多家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帐单笔不超过1000元,支付机构不得为付款人和实体特约商户的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虽然腾讯、阿里均发出“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民意阶段,尚未正式实施”的安慰公告,明确支付宝、财付通一切正常未受影响,央行官员也对媒体强调是“暂停”不是“叫停”,但市场及消费者的疑虑依然,嫁接于第三方支付通道的互联网金融尚未露出“尖尖角”,就极可能被监管层摁死于襁褓之中。

舆论对央行的行为反应强烈,认为草案有袒护国有银行,封杀民营资本活力的嫌疑。

事实上,这场由监管机构、国有商业银行、民营企业以及消费者多方参与的博弈,基于一个大背景之下,即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各利益方的争夺。其中最明显的冲突是,银行低存款利率与货币基金较高固定收益之间的较量,即大量闲置资金和活期存款从银行流到“宝宝们”的口袋中。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们”是互联网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产物。3月18日,在阿里巴巴技术论坛上,马云谈及最近在华盛顿跟88岁的格林斯潘交流,格林斯潘说,听了余额宝,自己学了很多,竟然还有这个玩法。因为在美国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下,不需要有余额宝这样的过渡产品。但银行和货币基金的类似冲突,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也曾非常棘手。

上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银行对银行存款规定了4.5%的利率上限。除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和富人们通过购买财政债券、银行存款凭证等金融工具获得较高的市场利率,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接受4.5%的低息存款利率和10%以上的贷款利率。

在此背景下,专门投资于财政债券、大额存款凭证和其他短期金融工具,赚取高额利息的货币基金诞生了。货币基金为小额投资者们提供了具有高收益的短期投资工具,加之在那个时期,货币基金能获得两位数的收益率,比银行储蓄利率高出5个百分点,促使投资者们把更多的银行储蓄转换为货币基金。

货币基金对银行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银行人士想通过起诉共同基金(类似于中国的公募基金)以及提议禁止把大额存款凭证卖给货币基金来遏制态势的发展,但均未取得成功。由于银行在每个城镇都有办公室和雇员,并拥有与州政府长期合作的说客,为抗拒货币基金对银行的威胁,有些州甚至准备禁止货币基金的销售。1976年至1982年,银行等存款组织与货币基金博弈不断,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及证监会经过了多番论战。终于在1982年,美国国会颁布法律取消了对银行存款利率的限制,允许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一种储蓄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al Account,NOW),该账户支付的利息与货币基金的收益相当。由此,银行和货币基金共处于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中。

中国的第一只货币基金诞生于2003年12月,此后近十年内,因较低的管理费和收益率,货币基金仅作为基金公司年底冲规模的一个利器,并长期得不到公众的重视。据Wind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货币基金总规模仅7075亿元,而余额宝上线仅8个月规模就达到5000亿元。毫无疑问,“宝宝们”加速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并真正颠覆了国有银行的垄断,打乱了央行等监管机构的阵脚。

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央视评论员抵制余额宝,还是央行暂停虚拟信用卡业务、二维码线下支付,严格限制支付额度的做法,都并非无法理解。

我们不该否认互联网金融由于其跨界性,存在着非常大的监管空白。个人的信息安全、资金安全、资金的过程监管等,都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亟需监管条例。然而,央行和很多中国的监管部门一样,在对新事物的认知不够深入前,较难在监管层面给出切实可行的指导。但这并不妨碍央行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良好的用户体验,以及这种自下而上、自民营至国有的变革既是市场需求,也符合今年“两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使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府目标。

央行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市场化的金融创新与有效监管之间达成一种平衡,这将考验央行等监管机构的智慧。这种智慧不仅体现在以银行为代表的央企与民企居多的互联网公司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还体现在,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事物,并没有非常成熟的经验来参考,这需要监管机构对新生事物有足够的认识,及面对新事物的勇气。市场需要公平竞争环境,以及规范化监管,粗糙监管、一刀切的做法都是在遏制经济的繁荣。

关于经济繁荣靠什么,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德蒙·菲尔普斯在《大繁荣》一书中深入探讨了19世纪的英国和20世纪的美国,认为一国之繁荣并非由亨利·福特之类的梦想家带来,而是由千百万普通人共同推动,他们有权利去构想、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或对现状进行改进。菲尔普斯警示,由于错误的理解或其他目标的干扰,这种创新活力可能被制度约束或削弱,而单靠制度是不能创造活力的。

撰文/伍迪(作者为国内对冲基金行业新媒体、金融领域证券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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