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磅!刚刚,中国加入全球最大自贸区,超 9 成商品或零关税,影响全球 1/3 人口

创投圈
2020
11/15
18:35
Z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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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

据央视新闻,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今天(11 月 15 日)上午以视频方式举行。中方表示,今天我们 15 国领导人共同见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当前国际形势下,RCEP 经过 8 年谈判得以签署,让人们在阴霾中看到光明和希望,表明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是大道、正道,仍然代表着世界经济和人类前进的正确方向。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RCEP 谈判于 2012 年 11 月正式启动,涉及中小企业、投资、经济技术合作、货物和服务贸易等十多个领域。

经过 3 次领导人会议、19 次部长级会议,28 轮正式谈判,2019 年,RCEP 谈判取得重大进展。当年 11 月 4 日,第三次 RCEP 领导人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 15 个成员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将启动法律文本审核工作,以便在 2020 年签署协定。印度因“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而暂时没有加入协定。

覆盖世界三分之一人口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就是 RCEP,它的达成对全球贸易自由化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一起了解一下。

据央视财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 2012 年由东盟 10 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16 方共同制定的协定,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 16 国之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此外,通过这一协定的连接,此前并没有双边贸易机制的中日两国,在经贸关系上将有进一步发展。

视频来源:看看新闻网

在保护主义抬头,贸易争端接连上演的大背景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是维护全球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机制。

据商务部官网援引韩联社消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覆盖世界三分之一人口,若包括印度在内,RCEP 将覆盖世界总人口的一半。

图片来源:商务部官网

实际上,自 RCEP 正式开启谈判以来,印度一直参与其中,但却在去年表露出退却意向。尽管日本试图将其拉回谈判桌,但印度由于其国内一些因素,最终也没有重回谈判。

印度总统莫迪(图片来源:新华社)

根据规则,在 RCEP 生效后,成员方以外的国家在一定时间段内没有资格申请加入协议,但在这一点上,印度获得了豁免权。据报道,在日本的支持下,15 位成员方正计划起草一份单独的文件,以允许印度能够在任何时间点选择加入。

据第一财经,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经合组织与东亚合作研究中心秘书长沈铭辉表示,“活着的协议”,也可以说是包括另一层含义,就是以开放的协议随时随地欢迎印度的回归。

印度在今年 4-6 月 GDP 同比遭重创,经济萎缩幅度达到创纪录的 23.9%。展望整个 2020 年,IMF 预测印度经济或将实际下降 4.5%,标普则预测是实际下降 5%。

在疫情之下,印度从一个过去增长的“优等生”变成现在的经济增长水平,这对于印度开放的雄心是一种伤害。他解释道,疫情也导致了包括农业领域的印度国内经济的一些紧张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加入这么大一个有竞争力的(RCEP)市场,“印度的担心我们要充分给予理解”。

今年 5 月,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曾回应称:“ RCEP 成员根据去年领导人会议的要求,对印度关切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推动以彼此满意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前不久,15 方通过 RCEP 贸易谈判委员会主席向印度发出重返谈判的邀请。对此,中方欢迎印度在合适的时候能够重返谈判。

超九成商品或纳入零关税范围

RCEP 谈判是在之前“ 10+3 ”合作基础之上,进一步将范围扩大到“ 10+5 ”。此前,中国已经与东盟十国组建了自由贸易区,中国 - 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 90% 以上的税目产品。

据华夏时报,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朱殷表示,“ RCEP 谈判无疑会在降低关税壁垒上迈出更大步伐,未来不排除 95% 甚至更多税目产品被纳入零关税范围。市场空间也会更大,对于外贸企业而言是一次重大政策利好。”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达 4818.1 亿美元,同比增长 5%,东盟历史性地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对东盟投资同比增长 76.6%。

此外,协议的达成还有助于构建本区域内的供应链和价值链。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曾指出,在区域里形成一个统一的自由贸易区,有助于本地区内根据比较优势形成供应链和价值链,对本区域内的商品流动、技术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包括人员跨境流动都会有非常大的好处,形成“贸易创造”效应。

以服装行业为例。越南如果现在生产的服装向中国出口,就要交关税,如果加入了自贸协定以后,区域价值链就会发挥作用。中国从澳大利亚、新西兰进口羊毛,因为签订了自贸协定,所以未来可能会免税进口羊毛,进口之后在中国织成布料,这个布料可能又出口到越南,越南用这个布料织成服装之后再出口到韩国、日本、中国等其他国家,这些都可能免税,因而会促进当地纺织服装业的发展,解决就业,对出口也非常有好处。

而事实上,本地区内所有企业都可参与原产地的价值累积,对促进区域内的相互贸易投资有非常大的好处。

因此,RCEP 签署后,如果九成以上的产品逐渐零关税,那么会极大促进包括中国在内的十几个成员的经济活力。

背景资料: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及 RCEP 谈判关键节点

成立于 1967 年的东盟,是东亚地区最早着手进行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次区域组织。早在 1992 年,东盟就提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旨在通过推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加强经济一体化建设,提升东盟整体经济实力。不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考虑到东南亚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与需要,东盟国家普遍认为,要想真正保证本区域的安全与稳定,必须建立一个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

2003 年 10 月,第9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第二协约宣言》,宣布将于 2020 年建成以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2007 年 1 月,第 12 届东盟峰会决定,将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前至 2015 年完成;同年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

2009 年2月,第 14 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共同体 2009 年-2015 年路线图宣言》及相关文件,就 2015 年建成东盟共同体提出战略构想、具体目标和行动计划。

2011 年 11 月,在第 19 届东盟峰会上,亚洲开始计划另外一个区域型合作 —— 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

2012 年 8 月底,在第 44 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及相关会议上,东盟 10 国和 6 个伙伴国的经济部长们一致同意,在 2012 年年底之前开始 16 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 —— 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谈判工作。同年 11 月,在第 21 届东盟峰会上,东盟 10 国和 6 个对话伙伴国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领导人宣布启动 RCEP 谈判。谈判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除市场准入外,还包括各类规则谈判。

2013 年 5 月,RCEP16 个参与国的政府官员在文莱达鲁萨兰开始基于细节的谈判,并提出在 2015 年年底之前结束谈判的目标。同年 9 月,16 国代表在澳大利亚举行第二轮 RCEP 谈判,进展顺利。

2014 年 1 月,在 RCEP 第三轮谈判期间,16 个参与国交换意见,再次明确要在 2015 年年底前达成结束谈判的目标。同年 4 月,第四轮 RCEP 谈判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继续争取 2015 年年底结束谈判的目标。

从 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年底,16 国代表又先后在新加坡、印度、泰国、缅甸等国接连举行了 6 轮谈判及 4 次部长会议,但未能如期结束实质性谈判。

2016 年 2 月,RCEP 第 11 轮谈判又回到文莱举行。本轮谈判由首谈会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 4 个分组会议共同组成,重点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的市场准入谈判和文本磋商,并初步确定 2016 年结束谈判的计划。同年,16 国代表又先后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越南、中国天津、印尼举行了 5 轮谈判,完成中小企业等章节的谈判,但仍未完成既定目标,谈判被拖入 2017 年。

2017 年一年内,RCEP16 个参与国又先后举行了 4 轮谈判,但因条款复杂且充满挑战,RCEP 谈判并未如各方此前所希望的那样于 2017 年完成。

2018 年,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除美国之外的 11 个成员已就新版 TPP 达成协议情况下,RCEP 谈判进程明显加快,相继在货物、服务、投资和部分规则领域议题谈判中取得积极进展,谈判进入冲刺阶段,但最终与会各方仍未能在新西兰举行的第 24 轮谈判中完成既定目标。印度是谈判未能达成最后协议的主要阻力,谈判被拖入 2019 年。

2019 年 9 月,随着与印方谈判取得重大突破, RCEP 谈判终于接近尾声。印度同意根据 16 国自由贸易协定削减或取消 80% 的中国进口关税。但同年 11 月 4 日,莫迪突然宣布印度决定暂不加入 RCEP。同日,RCEP 主体谈判完成,除印度以外的 15 国均同意 RCEP 的现有条款。之后,印度缺席了 RCEP 的其他相关会议。

2020 年 4 月,RCEP 第 29 轮谈判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与会各方就加速推进扩大市场准入和印度重返 RCEP 谈判等交换意见,透露了争取年内如期签署协定的信息。

2020 年 11 月 15 日,15 个 RCEP 成员国经贸部长在仪式上正式签署 RCEP 协定。

根据规定,RCEP 协定签署后,所有参与国家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批准程序,RCEP 才会正式生效。

来源:Z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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