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点融网、人人贷、积木盒子等P2P平台如何介入债权关系进行催收专栏

砍柴网 / 网贷315 / 2015-09-11 18:34
然而绝大多数作为居间人的P2P平台都会主动承担催收义务,但是作为中间人的p2p平台并不是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那么现在平台是如何进入到债权债务关系呢?

众所周知,有债务就有可能发生逾期甚至是坏账,作为基于互联网的借贷关系,借款人和债务人不见面,在线上通过网络去履行借贷契约,出现逾期甚至坏账的几率就更大了。然而绝大多数作为居间人的P2P平台都会主动承担催收义务,但是作为中间人的p2p平台并不是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那么现在平台是如何进入到债权债务关系呢?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 、债权无偿转让型

浅析1

第一个合同的条款出自一家资本背景雄厚的网贷平台(点融网),投资人是在投诉到网贷315时说他的投资进入坏账,要求我们帮助指导维权,我们通过审理合同发现该条款。通过合同我们不难发现,平台为了进入到借款合同中成为合法的债权人,从而成为债权债务的当事人写下了该条款,但是对于投资人的法律风险是

1、投资人的债权被无偿的转让给p2p平台,而平台无需支付相应的对价。

2、如果平台将欠款追回但是平台并不把债权还给投资人,投资人相当于什么都没有了,即投资人退出了该债务关系,从而失去了债权人的权利和资格,也没有得到任何的补偿。

3、对于本就弱势的投资人,在如此举证不利的情况下很难通过司法程序拿回自己的债权。综上情况,投资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也拿不到。

法律建议:

1、债权不能无偿转让给p2p平台,投资人可以直接与催收公司签订催收协议,催收公司可以由P2P平台介绍和推荐。

2、投资人全额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拿回自己的钱退出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由平台作为债权人去催收。

 二、对购买债权支付对价不明示且单方面收购型

浅析2

第二份合同实是在款标的逾期后给投资人发的通知,回购人其实是公司的法人,目的也是为了催收但是没有写对方需要支付怎么样的对价去回购投资人的债权。而且也是平台一个单方面的通知就把投资人的债权拿走了。没有任何的沟通和协商。众所周知,买卖合同肯定遵守的是邀约承诺制度。

针对合同二,建议投资人在接到通知的时候及时联系客服,要求受让投资人债权的一方即时将债权回购款打回来。否则自己不同意平台无条件的拿走自己的债权。

三、全额回购债权型

浅析3

第三份合同是一家知名的网贷巨头(人人贷)的借款合同的条款,通过阅读条款我们不难看出。平台回购投资者的债权,是支付足额的对价的。这无疑是最为正常的债权转让,转让方拿回自己的投资和收益,受让人支付与债务相对应的对价。并且该平台的担保方也是在先支付了转让方相应的对价后才取得的债权。

四、催收代理型

浅析4

第四份合同也是知名的网贷平台(积木盒子)的解决方案,我们不难看出他针对这种情况是直接取得投资人的委托授权去进行催收。我知道这种情况下,平台作为第三方的机构去代为催收是没有问题但是从法律关系来看,平台并未进入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如果启动司法程序去进行民事诉讼的话。显然平台不是适格原告,起诉肯定是要被法院驳回的。其实也就是这种情况下,平台是无法启动司法程序去帮助投资人拿回自己的债权和合法的收益的。

 总结

综上对比第一种情况,平台直接拿走债权而且明确写明是无偿的。可谓对投资人来说是风险巨大。投资者可能最后既拿会投资和收益,最后连债权人的身份都保不住了,

第二种情况平台对收购投资者的债权的对价,只字不提。而且投诉到我们平贷315的投资人,仅收到债权转让出去的通知但没有收到相关的款项。

第三种情况无疑是最安全的,当投资人的债权逾期时平台收购其债权支付相应的对价。

投资人收回了债权,平平安安的推出债权债务关系。

第四种相较于第一二更为安全,但是相对于第三种情况,毫无疑问是一种“隔靴而不搔痒”的解决方法。平台只能委托催收公司催收,无法启动司法程序。众所周知,司法程序是实现权利的兜底程序和最有机会实现自己债权的途径。面对现在法院都没有办法的“老赖们”,靠催收公司实现债权,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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